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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参与信访活动请您熟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
如您需要得到有关方面的答复,请您详细填写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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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访 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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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故请信访人在发往“市长信箱”的来信中载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或其他确切联系方式,以便回复信访人或交换意见。
信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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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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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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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
纳溪区
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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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
泸州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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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单位:泸州市政府信访办 技术支持:
泸州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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