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3〕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
02〕34号)精神,全省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适时更新
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现结合泸州实际,就我市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重要意义
基本单位是组成经济和社会的基础细胞。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是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编制预算、规范税源和规划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是构架国家宏观数据库、电子政务和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建立和完善上下协调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对于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降低政府运行成本、避免重复建设、改善投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建立竞争开放的市场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把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作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工程,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主要内容
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是建立在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基础上的为中央、省、市、县四级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和行政管理提供信息咨询、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的决策支持系统和应用信息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覆盖全国31个省及全省的21个市、州,180个县(市、区)所有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法人及法人所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基本状态和主要经济指标。通过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最大限度地衔接和统一有关部门的单位认定标准和代码,加快部门间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安全、高效、全方位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咨询。
三、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的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建库联网的统一要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部门现有资源,按照“应用主导、网络共建、运行安全、资源共享”的指导方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一)建立部门行政登记互换制度。从2003年3月起,建立全市统计、编制、民政
、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和其他具有单位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互换制度,以确保泸州市基本单位名库录系统的动态维护和适时更新。各部门要采用加密技术,利用公网及其他信息平台或磁介质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机构(市、县区普查中心)或统计局报送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所需的数据资料,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机构要以网络方式建立相应的查询系统,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完成基本单位建库工作。在200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区、市基本单位
名录库建库工作,并利用已经建成的国家统计信息主干网实现中央与省、省与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网上传输、修改和查询。没有接入统计信息主干网的县、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可采用加密技术利用公网或磁介质方式实现县区与市、市与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传输、修改和查询。
(三)实现有关部门网络互联。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在2003年4月底前立项,2003年1
2月底前基本实现相关部门间的横向联网工作。县、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横向联网工作,根据各地政府信息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实施办法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但最迟在2003年底前立项并开始实施。
(四)发展目标。从2003年3月起,逐步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网络互联工作,最终实现市、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网上维护和更新,维护更新的传输方式应随政府信息化进程逐步改进和完善。充分采用加密技术直接使用政府信息网及其他信息平台传输,最终实现物理联网传输。维护更新频率由每年两次逐步增加到每年4次(按季)、12次(按月),最终实现适时传送、适时更新。
四、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领导
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普查中心,具体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管理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其所属系统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地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参照中央省的做法,认真做好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的科学规划和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对于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中所需建设经费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
附件: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泸州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梁伟华 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王春芳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孙卫洪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开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康立沙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世杰 市国税局副局长
喻志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庞晓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伟 泸州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日常工作由市普查中心承担。
主题词:统计 基本单位 名录库 建设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军分区并善强、瑞林同志。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3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 26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