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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5 


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

    2007年6月29日下午,市长朱以庄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副市长杨文杰、李小端、李继郁、陈万春、邹蔚出席了会议。军分区司令员范良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光荣,市政协副主席杨正律应邀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监察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发改委、交通局、工商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计生委、物价局、规建局、经委、科技局、人事局、教育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城管局、公安局、畜牧局、电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高速办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了相关议题的讨论。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研究并同意市高速办提出的关于川黔高速和泸渝高速公路BOT项目补充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
    二、审定并同意市法制办提出的《泸州市规范行政审批规定》和《泸州市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备案制度》,以政府令发布施行。
    三、研究并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的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支付项目的请示。
    四、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的《泸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待修改后以市政府通知印发。
    五、讨论并同意市物价局和市规建局提出的《泸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六、讨论并原则同意市卫生局提出的《泸州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泸州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泸州市“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七、讨论了市环保局提出的《泸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待修改后印发。会议要求市环保局尽快把几个发展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出来。会议强调既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要注重加快泸州经济发展。
    八、讨论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会议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将会议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制定一个实施细则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九、讨论了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的《泸州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土地整理应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要注意切合实际,花了钱要把事情办好,要让老百姓满意。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待认真修改后以市政府通知印发。
    十、讨论了市人事局代拟的《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质服务机关”、“优秀公务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稿。会议原则同意该文稿,修改后送市委常委会议讨论。会议提出应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机制问题。
    十一、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略)。

(此件从网上发出)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分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同志;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泸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印刷所印制(共印    3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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