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您现在的位置: 泸州市政府公众网信息网站 >> 2008政府专栏 >> 市政府工作通报 >> 文章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通报(32)纳溪区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加快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9 

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通报32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五日

编者按:

今年以来,纳溪区紧紧围绕全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确保了泸天化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此,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国强作出批示:“纳溪区委、政府措施得力、责任到位,确保了泸天化项目用地按时交付,应该肯定称赞(啃下了一块硬骨头)。感谢冠松、乐平和相关同志!”希望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学习借鉴纳溪区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增添措施,加快推进各个重点项目建设。

纳溪区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加快发展

按照市委书记朱以庄,市长刘国强“支持泸天化,依靠泸天化,服务泸天化”的重要指示精神,纳溪区委、区政府围绕泸天化重点项目建设,全力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确保泸天化建设顺利进行。特别是今年以来,纳溪区组织各方力量,集中精力,克服重重困难,按时完成了泸天化煤制气、硝区通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绿源醇业甲醇库区消防间距内房屋拆除工作,为泸天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更为宽松的环境。

85 天征地750 亩,保障企业项目建设及时用地

泸天化煤制气、硝区通道项目征地涉及棉花坡镇朱坪村三个社土地750 亩,被征地农户400 900 余人,拆迁安置173 447 人,拆迁5 万余平方米,征地面积大、人口多、时限短、拆迁难。纳溪区委、区政府下定啃“硬骨头”的决心,仅85 天就把建设用地交付给了泸天化,创下了纳溪区一次性征地面积最大、时间最短、进程最快、矛盾最小的新纪录。

一是征地认识到位,执行落实坚强有力。高效率背后体现的是对征地和房屋拆迁工作的深刻认识。区委、区政府把按时完成泸天化煤制气、硝区通道征地拆迁作为支持泸天化、服务泸天化的重要举措来抓,做到所有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让道,所有安排服从于重点项目建设。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4 次专题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的农民安置、房屋拆迁、遗留问题解决等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督办事项。区委书记陈冠松、区长毛乐平先后20 余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集相关部门、乡镇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 余次。专门成立征地工作领导组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协调,领导组下设政策宣传组、现场工作组、财务核算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专业小组,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为提高征地拆迁的工作效率,区委、区政府赋予领导组重大问题决策权,减少工作层次;同时,为方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征地领导组坚持靠前指挥,现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整个征地拆迁工作中,领导组召开会议30 余次、现场会10 余次,并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进展汇报联席会,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快速推进。

二是力量组织到位,征地队伍精干高效。创造征地拆迁高速度的关键是组建一支“能打硬仗、善打恶仗”的工作队伍。纳溪区委、区政府从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等区级相关部门和棉花坡镇抽调60 名基层经验丰富、业务熟悉,同时又能吃苦耐劳的后备干部,组建了一支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按照一个农业社一个工作小组,分为3 个工作小组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各工作小组明确任务,严明纪律,实行包社包户到人。两个多月来,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分双休日、节假日,不分上下班,顶烈日、冒酷暑,早上六、七点钟到社入户,晚上七、八点才收队,及时协调、化解征地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全力开展征地工作。尤其是国土部门的同志,白天在现场忙外业,晚上回到单位还要加班加点完成相关的内业工作,没一人叫苦,无一人喊累,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求另计报酬,扎实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进程。通过群策群力,征地范围内158 户群众的房屋调查登记仅用6 天就完成;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调查登记仅用5 天就结束;征地拆迁安置相关费用按规定兑付后,173户农房不到1 个月就全部拆除搬迁完毕。

三是政策宣传到位,群众知情工作拥护。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提是征地拆迁,征地拆迁的关键是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征地工作组始终坚持把政策宣传、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作为推进征地拆迁的关键抓手,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国土征地政策,让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并自愿签订征地拆迁协议。一是培训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征地工作组成立后,先后组织召开了3 次业务培训会,重点从国家征地政策、工作方法等业务和技巧方面进行全方位培训,让每个工作人员都成为征地拆迁的“行家里手”,同时也对相关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为做好群众政策宣传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层层召开动员会。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召集镇村社干部、社员代表、户长及社员群众召开征地动员会就多达30 余次,参加的群众达2000余人次。在动员会上大力宣传泸天化煤制气、硝区通道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耐心细致地讲解现行的征地政策。三是设点咨询、召开院坝会。适时召开院坝会,针对征地过程群众遇到的政策疑难进行现场流动宣传,并向群众散发征地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小册子,真正将征地拆迁的法规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四是入户宣传。采取分社分户包干的形式,深入农户宣传相关政策,全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统一宣传口径,对政策法规范围内的问题,坚持正面宣传;对政策之外的新问题,集体研究后统一解答,有效避免了群众误解,树立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将宣传工作贯穿于征地和房屋拆迁全过程,两个余月,共组织宣传人员100 余人次,印发各类政策宣传资料500 余份。通过大量的宣传动员,群众逐步理解了国家的征地拆迁政策,对征地和拆迁工作从认识到理解,从理解到支持,从支持到配合,有力推动了征地和房屋拆除工作快速顺利地开展。

四是热情服务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老百姓拥护征地拆迁的前提,设身处地为老百姓服务,实施人性化征地拆迁是加快进度的助推剂。纳溪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服务征地拆迁户、解决拆迁户实际困难作为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群众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及时替拆迁户排忧解难,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棉花坡镇朱坪村3 个农业社提出的与征地相关的泸天化污染、泸天化围墙和绿化树遮荫等20 余个历史遗留问题,纳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安排区国土资源分局和棉花坡镇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并责成区级相关责任部门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原泸纳二级路征地补偿欠款问题,棉花坡镇政府经认真核实后,及时予以解决;对群众反映的泸天化围墙和绿化树遮荫地,实事求是纳入征地赔付;对四○四厂污染影响周边渔塘问题,由国土部门调查核实后,及时落实赔偿;对拆迁户要求自建房问题,建设、国土、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落实了拆迁户的自建房选址工作;对征地拆迁户提出房屋清误后的第二天就必须将赔付资金到位的问题,在上级资金无法到位的情况下,棉花坡镇、村、社干部不等不靠,个人筹措资金20余万元进行垫付,有效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对因房屋拆迁影响征地红线外70 余户农户饮水问题,纳溪区委、区政府迅速出资6 万余元重新安装饮水设施,保证了周边群众安全饮水。纳溪区委、区政府真心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得到了群众的充分信任和理解,在征地过程中,无一户农户被强制拆迁。

五是公开监督到位,有效化解群众矛盾。从一些地方的征地工作来看,群众对征地工作最大的意见是政策执行不公平,老百姓最痛恨的是房屋拆迁中的徇私舞弊。泸天化煤制气、硝区通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纳溪区委、区政府本着“以征地拆迁政策为准绳,严格落实政策法规;以实事求是为依据,妥善解决新问题;以征地纪律为保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同时,还在征地拆迁现场成立纪检督查组和群众监督组,对整个征地拆迁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征地工作组及时将拆迁户房屋面积、结构、赔付金额以及征地农转非人员名单、常住人口名单等内容全部上墙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10 3000 余平方米的违规建筑,责成城监部门加强执法监察力度,现场鉴别抢修抢建构筑物,书面予以公示,并按政策要求坚决不予补偿,确保“不让老实人吃亏”,破解了纳溪征地抢修抢建屡禁不止的恶习。对于无房户,征地工作组及时进行张榜公示,征询征地群众意见,实事求是解决无房户的实际问题,打破过去“混水摸鱼”、少数人舞弊获利的现象。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被拆迁户,给予适当奖励,杜绝少数被拆迁户熬到最后得利多的想法。由于征地拆迁监督有力,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得到了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并主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30 余天艰苦攻坚,和谐拆迁解企业消防安全之忧

泸天化绿源醇业甲醇库区消防间距内房屋拆除涉及20 573702 平方米,面临拆除区域未实施征地和大春作物秋收来临等特殊困难。纳溪区委、区政府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从20086 24 日与泸天化绿源醇业签订协议起,至2008 7 31日,在没有实施强制拆除、没有动用警力、没有留下任何遗留问题的情况下,短短30 天就圆满完成房屋拆除任务,达到泸天化、地方政府、被拆除农户“三满意”的和谐拆迁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思路明确,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纳溪区坚持把绿源醇业甲醇库区消防间距内房屋拆迁工作作为服务泸天化、支持泸天化的重要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维稳风险、农户安置、房屋拆迁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与泸天化绿源醇业签订正式协议后,6 25 日上午,区委书记陈冠松,区委副书记、区长毛乐平亲自召集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拆迁工作,并针对北京奥运会即将开幕、夏粮秋收在即等特殊形势和时间紧、任务重的特殊要求以及该项工作涉及的土地没有征用、短时间完成全部拆迁户安置的特殊困难,明确提出了“一主三不”(以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为主,不实施强制拆迁,不动用警力,不摆遗留问题)的工作思路,要求既要按时完成拆迁任务,确保泸天化绿源醇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又要合理解决好群众诉求,确保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纳溪区专门成立了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与泸天化绿源醇业的工作衔接。从6 24 日以来,区委书记陈冠松,区委副书记、区长毛乐平先后10 余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4 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区委常委、副区长曾平先后10 余次到现场督导工作进展情况,20 余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是制订方案,强化督查,确保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摸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6 25 日下午,区委常委、副区长曾平主持会议,就泸天化绿源醇业甲醇库区消防间距内房屋拆迁前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研究和具体安排。6 26 日上午,纳溪区组织开展了被拆迁户情况清查和摸排。从清查结果看,该项工程共涉及农户20 57 人,房屋面积3702 平方米,存在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况:部分农户非法搭建的房屋多、家庭人员结构复杂、补偿安置资金分配矛盾大;部分农户长期在外经商务工,联系很困难;部分房屋建筑质量高(现浇浇筑),不接受现行的补偿安置标准;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低,政策宣传和思想解释工作难以奏效,要其搬离世代居住的“老屋”非常困难。6 29 日上午,纳溪区与泸天化发展计划部、泸天化绿源醇业共同制定了《泸天化绿源醇业火车站库区消防间距内房屋拆迁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安置补偿标准参照征地标准执行;二是针对上述四种情况,成立了4 个以新乐镇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4 个工作组共从新乐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园区办抽调了20 多人;三是制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即:75 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7 6 日—10 日为补偿核实清误和款项发放阶段,7 11 日—20 日为搬家和房屋拆除阶段,7 2131 日为拆迁清场阶段。同时,泸天化绿源醇业也及时落实相关资金并划转到新乐镇,保障了工作开展。强化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纳溪区结合阶段目标,实行任务进度倒排,对拆迁户责任到户到人。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上阶段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工作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定期听取拆迁工作情况汇报,并经常深入现场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推动拆迁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曾平也经常以会议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在及时研究解决各种问题的同时,对已布置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各种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促进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整个拆迁过程中,区委书记陈冠松、区委副书记、区长毛乐平先后10 余次亲临现场督导拆迁工作。7 31 日拆除已放弃残值的房屋时,区委常委、副区长曾平从早上700 到下午600,一直坚守现场,亲自指挥、协调拆除工作,确保了整个拆迁工作的圆满完成和按期移交。主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在拆迁工作中,纳溪区始终坚持与泸天化发展计划部、泸天化绿源醇业相关人员保持紧密配合,共同研究措施办法,以高效的合作,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种协调会邀请泸天化及绿源醇业派人参加,并主动邀请泸天化相关人员进村入户,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向泸天化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通报,及时协商处理;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办公室随时保持与泸天化的联系和沟通,做到及时通报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泸天化相关人员也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都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支持,特别是主动参与对群众的宣传解释,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以人为本,综合引导,确保拆迁任务圆满完成。耐心细致,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6 29 日下午,4 个工作组同时启动了入户政策宣传和思想解释工作。各工作小组采取包户包人的方式,不分白天晚上、上班下班,争分夺秒向相关群众宣传拆迁的目的和时间要求、补偿安置的标准和政策依据,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从7 5日签订第一份拆迁协议开始,到7 27 日止,全部完成了20 个户的协议签订工作,不到1 个月就圆满完成了拆迁安置工作。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具体工作中,纳溪区主动从群众的角度出发,除及时足额兑现拆迁安置补偿费、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费并纳入定向限价商品房安置外,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需要为群众解决的问题,都在政策范围内事实求是的给予解决。针对秋收即将到来的实际,纳溪区筹集资金2850 元,按拆迁人口人平50 元的标准,支付给农民用于购买晒粮时的防雨用品;针对拆迁户普遍养殖生猪、家禽的实际情况,工作组主动为养殖户联系落实新的圈舍,并安排畜禽防疫人员免费进行圈舍消毒,解决了各养殖户的后顾之忧;针对部分拆迁户自身在短时间内落实临时过渡租赁房屋的实际,工作组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寻找落实房屋,使全部拆迁户都搬入了过渡房。综合执法,有效解决“重点户”问题。由于拆迁户普遍存在乱搭乱建情况,而按现行征地赔付标准拆迁户又难以接受,虽经多次反复的思想工作,部分拆迁户仍然拒绝拆迁。针对这个情况,纳溪区在认真研究后,果断采取综合执法措施,组织区国土资源分局、城监大队实施联合执法宣传,使拆迁户最终接受赔付并签订了协议。

(此件从网上发出)

主题词:经济管理重点项目城乡建设拆迁通报

分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泸州军分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印刷所印制(共印50 份)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承办
    Tel:+86-0830-6111017   0830-12345 fax:+86-0830-6111018 
    地址: 泸州市江阳西路19号  邮箱:xxzx@mail.luzhou.gov.cn
    建议用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蜀ICP备05029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