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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顺利
作者:曾涛 梅… 文章来源:泸州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3
截至10日,我市因地震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需要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88户受灾户,已有74户的新建房竣工,入冬前,所有88户受灾的群众将搬进新居。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5·12”特大地震,造成我市农村部分群众的房屋倒塌损坏。市政府提出了“四早”、“四落实”的总要求,确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让受灾群众“住有所居”。
早核实。5月12日,全市民政、国土、建设、农业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查灾核灾工作组,深入乡镇和农户家中,认真核实农房倒损情况,分类登记造册建档。早规划。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制定农房重建方案和建设技术措施,做好户型设计、技术指导和施工安全管理等措施。早动工。充分调动当地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受灾农户的主动性,6月30日以前,全市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工作全部启动。早入住。为确保冬季来临前所有受灾无家可归的群众搬进新居,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支持灾后重建。
落实责任。全市的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实行以“乡镇主导、灾民主体、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灾后重建工作纳入今年的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资金。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住房整体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家庭人口等因素,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房标准,及时下达省、市、县灾后重建配套资金130余万元。落实政策。凡属于地震灾害造成倒损房需要重建永久性住房的,无论是异地新建还是原址重建,一律免交所有税费,并对规划、设计和选址确定后的农户,先行安排使用土地,实行边建设边报批,建立农房恢复重建绿色通道。落实进度。全市民政、国土、建设、商务等部门在认真做好建房建材供应、技术责任监理的同时,对建房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对进度缓慢、监督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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