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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恢复泸隆路收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信息化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1 

   本网记者从泸州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获悉,因路面整治而暂停收费的泸隆路现已顺利通过工程验收,符合收费公路标准,新设的石洞收费站将于2010年3月16日上午9:00启用,恢复泸隆路(50公里)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8)35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一类车7元、二类车14元、三类车21元、四类车28元、五类车35元。
    据悉,由于原安宁收费站距离泸州城区较近,对城市发展形成一定制约因素,嘉明收费站对嘉明纺织工业园区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使该路段站点布局更为合理,车辆出行更加便捷、通畅,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泸州市交通局收费路桥管理处依据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发【2008】35号)、(川交发【2009】2号)文件精神,撤除泸隆路安宁收费站和嘉明收费站,合并设置了石洞收费站。
    因在已实施的燃油税改革中所取消的6项收费中并未含过路过桥通行费,而石洞收费站又是经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批准保留下来的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是合法的,其收费期限将至2028年6月30日止。收费期限内,有偿投入还完后即将停止收费。(市信息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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