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您现在的位置: 泸州市政府公众网信息网站 >> 政策法规 >> 市政府文件 >> 泸市府办函 >> 文章正文
关于2008年“五一”节放假和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4 

 

           泸市府办函〔200867

 

关于2008年“五一”节放假和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2008年“五一”节放假时间为200851—3日,共3天。其中:51为法定节假日,53(星期六)为公休日,5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星期五),54(星期日上班)。
   
各区县、各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加强应急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等各项工作;上报信息及时、准确;搞好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工作时间从51日起调整为: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500—1830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承办
    Tel:+86-0830-6111017   0830-12345 fax:+86-0830-6111018 
    地址: 泸州市江阳西路19号  邮箱:xxzx@mail.luzhou.gov.cn
    建议用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蜀ICP备05029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