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府办函〔2010〕18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泸州市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领导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关于在文物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物督发〔2009〕38号)精神,根据省政府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泸州市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梁伟华 副市长
副组长 任 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一平 市文化局局长
何文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兰自力 市文化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易维东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支队长
梁 闯 市规建局副局长
吴 晓 市旅游局副局长
马东升 市民宗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检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兰自力、易维东同志兼任,成员冯健、喻军。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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