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降低群众诉求成本,引导群众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表达诉求。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开通人民来信“绿色邮政”。 凡在本市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寄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含二级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寄往以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意见的普通信件,寄件人只需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人民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普通信件以外的各类邮件费用由寄信人自理),邮政部门按正常邮件投寄到指定的上述收信单位。
泸州市信访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