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国土资告[20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使用者 |
土地座落 |
规划用
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万元/亩)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
密度% |
|
510500-2010-B-020 |
江阳西路 |
32987
(合49.48亩) |
32987
(合49.48亩) |
住宅 |
拍卖出让 |
70年 |
≤1.5 |
≥35 |
≤25 |
68 |
300 |
|
510500-2010-B-019 |
城北片区祠堂头社 |
66709
(合100.0635亩) |
66709
(合100.0635亩) |
住宅 |
拍卖出让 |
70年 |
≤1.8 |
≥35 |
≤30 |
12 |
300 |
|
510500-2010-B-001 |
江阳西路 |
100081
(合150.12亩) |
100081
(合150.12亩) |
住宅 |
拍卖出让 |
70年 |
≤1.8 |
≥35 |
≤30 |
28 |
500 |
备注:土地使用者510500-2010-B-019:限价商品房用地,销售价格为125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者510500-2010-B-001:限价商品房用地,销售价格为1550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510500-2010-B-020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510500-2010-B-019、510500-2010-B-00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叁级(含叁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在本市无土地欠款的均可申请参与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办法: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10年3月24日17时30分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通知书,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帐号:51001636108050736091,开户行:建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会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10时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gov.cn)进行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0830)2584504 王女士 方女士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