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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社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9 

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我省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为28563元。为了方便您的缴费,我局计算出了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各个档次的缴费金额,您可任选一个档次缴费。从2010726日起,全市个体参保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身份续保缴费的人员)可以直接到建设银行在全市范围内的各营业网点缴费缴纳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各档次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

档次

200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的比例

月申报                缴费基数

月缴费本金

年缴费本金

一档

60%

1430

286

3432

二档

70%

1670

334

4008

三档

80%

1905

381

4572

四档

90%

2145

429

5148

五档

100%

2380

476

5712

凡是新参保、补缴往年、当年内办理退休、转移保险关系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以及缴费个人基本信息有误或基本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如身份证号、姓名不符、记录不唯一等)不能在银行缴费的参保人员,仍然在社保局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特此通告。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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