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国土资告[201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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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积(㎡)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供地
方式 |
使用
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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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化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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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00-2010-C-068 |
泸州经济开发区 |
31397.7
(合47.1亩) |
31397.7
(合47.1亩) |
工业 |
挂牌出让 |
50年 |
<2.2 |
|
<55 |
10 |
95 |
|
510500-2010-C-069 |
泸州经济开发区 |
37555.38
(合56.33亩) |
37555.38
(合56.33亩) |
工业 |
挂牌出让 |
50年 |
<2.2 |
>25 |
<55 |
8 |
91 |
|
501500-2010-C-070 |
泸州经济开发区 |
3141.38
(合4.71亩) |
3141.38
(合4.71亩) |
工业 |
挂牌出让 |
50年 |
<2.2 |
>25 |
<55 |
18.5 |
18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是独立竞买,也可以是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办法: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0年08月24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通知书,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帐号:51001636108050736091,开户行:建行泸州市分行营业部,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2010年08月16日9时至2010年08月26日10时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gov.cn) 及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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