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规建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9
6、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
一、服务项目
风景名胜区规划审批
二、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风景名胜区总规及详规图或电子文件;规划文件及说明书等设计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或规划编制成果技术资料;风景区景观、资源录像、图片及文字资料。
三、办事程序
窗口接件——提出建议意见——上报规建局——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市政府审批(总规)
四、承诺时限
4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