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天
文章标题:证照管理事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8 

证照管理事务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证照管理事务
  2、办理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5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5、窗口电话:0830-3114617
  6、咨询电话:0830-3114617
  7、投诉电话:0830-2570895、2571884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认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换照申请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换照申请表》《营业执照换照申请表》(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认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认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
  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承办
    Tel:+86-0830-6111017   0830-12345 fax:+86-0830-6111018 
    地址: 泸州市江阳西路19号  邮箱:xxzx@mail.luzhou.gov.cn
    建议用1024*768 分辨率浏览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蜀ICP备05029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