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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企业法人、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泸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进行二00七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2007年12月31日前在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公司,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三、年检地点: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厦电脑城三楼,市工商局年检窗口);
四、咨询电话:3127295、2570015、2571894。
五、企业可在泸州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zwgk/sjbm/gsj/Index.html和泸州红盾网http://www.aiclz.gov.cn下载年检表格。
六、对逾期不参加年检及年检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08年3月1日
附:公司年检报告书
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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