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一、服务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申报材料
1、验收申请;
2、《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者《验收申请卡》;
3、《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表》(污染型建设项目)或《生态调查报告》、《生态调查表》(生态影响型)
三、办事程序
1、提出试生产报告;
2、现场检查。不需试生产(试运行)的,直接提交验收申请;
3、确定编制《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者《验收申请卡》;
4、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保部门环监站编制《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表》或者《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生态调查表》。编制《验收申请卡》的不要求;
5、对符合要求的,批准《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者《验收申请卡》。
四、承诺时限
审批试生产报告 20个工作日;审批《验收申请报告》、《验收申请表》或《验收申请卡》3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