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吞吐量130万吨纳溪青利煤码头工程。 (2)地理位置:纳溪青利煤码头工程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永)利村六社处,下距纳溪安富镇约13.6Km,上距大渡口镇1.5Km,长江右岸。 (3)建设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 (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规模及投资:陆域占地39580m2,设计年吞吐量130万吨,总投资4812.52万元。 (6)码头设计船型 本工程设计代表船型为1000t级货船,其船型主要尺度为67.5m×12.8m×2.4m(长×宽×吃水);考虑到枯水季节以外的水深条件和发展因素,水工结构兼顾3000t级货船。 2、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该工程对所占地范围内现有的植被有一定的破坏,施工时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扰动。建设单位委托了泸州市水利电力勘测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流失提出了详细的控制措施,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2)废气 拟建项目排放废气主要是码头库场产生的粉尘、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其主要防治措施有:在煤堆周边设固定和移动喷头;对堆场喷水压尘;接卸漏斗、皮带机转接处和堆场周围采用喷水降尘:皮带机设阻燃防尘罩;对于码头堆场扬尘,码头周围设挡风抑尘网,在码头周围设置防护林带,选择吸尘较好的高大树种能很好控制粉尘、扬尘。 (3)废水 拟建项目排放废水主要是煤炭堆场冲洗水和雨水及卸煤平台雨污水等含煤污水,在项目区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用化粪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达标后排放。堆场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达标排放。 (4)噪声 港区选用低噪要装卸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生产作业时段控制在昼间(6:00-22:00)进行,能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在港区内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桶,将船舶和陆域垃圾集中,由配备的垃圾运输车运往邻近的缄市垃圾处理场,不得随意向水中倾倒。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只要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恶化,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环境可以接受。 拟建项目建成后只要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预防、减缓措施,可将环境空气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杜绝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泸州港口发展规划要,只要按本环境影响评价所核准的污染控制环保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受拟建项目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专家、关注拟建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为使项目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特此公告。本项目所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如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您于此公告之日10天内提供给下列单位,以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谢射!
联系单位:泸州市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人:朱丽 联系电话:3196062 传真电话:3114509 Email:lxzhuli@163.com 二○○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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