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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隆发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制革12万张水牛皮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

作者:泸州市环…    文章来源:泸州市环境保护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1、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制革12万张水牛皮生产线建设项目。
(2)地理位置:泸州市合江县车辋镇前锋村。
(3)建设工期:工程建设期6个月。
(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规模及投资:新建年制革12万张水牛皮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项目投入总资金为1315.5万元,所需资金全部自筹。
(6)产品性质、规格及用途  
    产品为成品革,外售后可用于皮革制品深加工,如制牛皮凉席、水牛皮汽车坐垫、室内水牛皮凉拖鞋、室内水牛皮绒拖鞋、水牛皮沙发坐垫等。
2、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泥浆水、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施工中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等送到专门的堆场堆置,不允许随意乱堆,弃入水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洒水降尘回用;对存放油料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施工场地修建旱厕,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生活污水就近用作农灌。
(2)废气
本工程正常生产状况下大气污染源主要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经陶瓷多管干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所有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3)废水
本拟建项目工程建成后,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入赤水河,为防止因事过排水而污染地表水,项目产生废水量为618t/d,排放量为409t/d,按排放量2天的量核算,建设单位配套1000m3的事故应急水池以收集各种事故产生的废水。 
 (4)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生产作业时段控制在昼间(6:00-22:00)进行,对锅炉房建实体隔声措施能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和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建生活垃圾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送垃圾处理场无害处理。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建成后只要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区域环境质量不会恶化,仍能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环境可以接受。
拟建项目建成后只要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预防、减缓措施,可将环境空气风险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减至最小,杜绝地表水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江镇车辋镇发展规划要求,只要按本环境影响评价所核准的污染控制环保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受拟建项目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专家、关注拟建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为使项目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特此公告。本项目所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如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您于此公告之日10天内提供给下列单位,以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谢射!

联系单位:泸州市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人:朱丽
联系电话:3196062
传真电话:3114509
Email:lxzhuli@163.com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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