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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排放水污染物控制许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环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5 

排放水污染物控制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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