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书记、局长:袁顺康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财务工作。

副局长:傅永全 负责污染控制、环境监察工作。 分管工业污染控制监督管理科、城市污染控制监督管理科、市环境监察支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杰 负责办公室、建设项目管理、环境科研工作。 分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科、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图强 负责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工作。 分管核安全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 礼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政务信息、维稳、综治、信访、防邪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

副调研员:张德昌 负责自然生态保护、国际合作、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 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监督管理科,协助唐杰同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