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登记管理办法
1.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人员,须认真填写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登记表》、《职业介绍求职登记表》。提交审验证明本人技能的资格证书。符合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人员还需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以便职业介绍机构按照相关政策优先推荐。
2.填表时应注意填写好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简历及求职意愿,到职业介绍机构服务前台领取免费求职入网卡进行求职登记。
3.求职人员在领取免费求职卡后,交工作人员入网并进行现场职业指导。
4、求职人员登记入网后,职业介绍机构为其提供即时岗位推荐、系统自动匹配推荐、现场或专场招聘会推荐、职业指导、政策咨询、用工投诉等项服务。
5、属于即时推荐和系统自动匹配推荐的求职人员,由职业介绍机构负责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进行沟通,向用人单位开具“推荐信”,由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直接交流。职业介绍机构对推荐情况及时回访。
6、参加现场或专场招聘会的求职者应向达成上岗意向的用人单位递交《职业介绍机构应聘报名表》。
7、求职人员经推荐就业后,应及时反馈上岗信息。 8、求职人员的通讯必须保持畅通、快捷,如遇通讯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