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社保补贴和社保援助的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大龄特困人员的社保援助(在本人参保的社保机构申请,补贴基本社保金至本人退休)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大龄特困人员;
2、《再就业优惠证》;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5、再就业确有困难。
二、持《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在本人就业所在的社区街道和县区就业局认定后,再到本人参保所在的就业局申请)
(一)“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补贴基本社保金的三分之二)
1、“4050”人员是指2007年底之前,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即男1957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
2、持《再就业优惠证》;
3、从事灵活就业且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二)其他人员的社保补贴(补贴基本社保金的二分之一)
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其他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从事灵活就业且月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
(三)到农村承包开发荒山、荒坡、荒滩人员的社保补贴
(补贴基本社保金的三分之二)
凭《承包合同》,按照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标准和办法申报社保补贴。
(四)对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得到安置,但因无企业或单位为依托,难以通过企业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对象,按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