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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征收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3 

基金征收科工作职责

 

1、编制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检查、督促县区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

3、受理、审核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颁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并年检。

4、受理、审核参保单位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并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费的征缴。

5、办理参保人员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相关手续。

6、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与失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7、负责失业保险费征收有关统计报表。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秀丽  职务:科长  电话:0830318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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