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与培训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规划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和指导全市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市本级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镇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和指导县区《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年检工作。
四、指导全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市级就业再就业培训监管工作。
六、指导各县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七、负责就业指导、就业培训、企业管理等统计报表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跃春 职务:科长 电话:0830311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