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1、根据国家、省劳动监察规章和政策,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实施监督检查。2、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4、指导、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员的审查、培训考核和颁证。5、组织协调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钟开良 联系电话: 319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