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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办公室)
1、 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 。
2、 指导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协调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
3、 负责对劳动仲裁员资格管理;指导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工作,受理和处理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争议案件 。
4、 承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5、 组织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群体性突发事件 。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陈现刚 联系电话: 319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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