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 2、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件。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 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 6、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材料起草工作。 7、负责草拟全局综合性文件和局发公文的审核以及文书档案、目标管理、信息、保卫、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8、 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 9、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日常工作,组织编写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年鉴和全局大事记。 10、 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对外接待 和计划生育工作 。 11、 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 。 12、 管理局内经费和局属国有资产 。 13、 指导、监督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任:殷朝科 联系电话: 3197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