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小型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管理后,可向县级国税机关申请使用万元限额(千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型商贸企业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使用十万元限额(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县级国税机关提出申请,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财务核算健全;
②纳税申报、抄报税工作正常,1年内无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使用行为;
③商贸企业上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使用百万元限额(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市级国税机关提出申请,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财务核算健全;
②纳税申报、抄报税工作正常,1年内无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使用行为;
③商贸企业上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使用千万元限额(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省级国税机关提出申请,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财务核算健全;
②纳税申报、抄报税工作正常,1年内无增值税专用发票违规使用行为;
③商贸企业上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
2、数量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办理程序
(1)申请企业向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2)实施机关受理申请;
(3)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实施机关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被许可人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最高开票限额的授权。
4、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的书面报告;
(4)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前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省、市两级国税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后,可委托县级国税机关对纳税人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县级国税机关在接到省、市两级国税机关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核查委托书》之日起,进行实地核查,并在10日内将核查情况填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核实情况报告》,反馈审批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