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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泸州市教育局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mzz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5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提高我市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转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3日

 

泸州市教育局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

  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泸州市是一个以苗、彝、回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有少数民族7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3%,其中92%的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在国家级扶贫重点县——叙永、古蔺的高寒山区。我市有7个苗族乡和2个彝族乡。由于历史、社会、自然条件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等多种原因,我市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9个民族乡现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小学51所,其中寄宿制小学校2所,幼儿园5所,小学专任教师480人,其中代课教师103人;初中专任教师166人,其中代课教师4人。现有少数民族适龄儿童2346人,入学2067人,入学率88.11%,应读初中的少数民族学生905人,入学513人,入学率56.69%。在校的2580名少数民族学生中,有1693人是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占65.6%,每学年欠缴学杂费近10万元。9个民族乡的学校尚无一所配备信息技术教育设备。民族乡教育面临的这些特殊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两基”成果的巩固,成为提高“两基”质量的难点。为了加快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民族地区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和《省教育厅、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川委办[2002]33号)要求,现就加快发展我市民族地区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到2010年,我市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提高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的年限,强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成人教育,建立基本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需要、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民族地区教育体系,在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上,使教育更直接地为群众脱贫致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服务。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工作的重要战略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我市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大力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从实际出发,把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评估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同时,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观念,更新思想,提高对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科教兴农、科教兴乡、科教致富的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不从娃娃的教育抓起,就不可能摆脱愚昧落后的状况,就不可能脱贫致富。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依法保证义务教育年龄段少数的民族少年儿童都能入学,不断提高普及程度。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认真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突出“两基”地位,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不断提高普及水平;强化政府统筹,打破条块分割,调整教育结构,实行普教、职教、成教“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的办学管理模式;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集中办学”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的规模效益;在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调动广大群众办学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按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人才,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大量实用型人才。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提高民族学生受教育的年限,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办民族教育班。继续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升入市属中专、职高、普高(含国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加分政策。办好现有普通高中,加快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使高中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人数有显著增长。建立“绿色证书”教育制度,在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有条件的初中、高中学校开设职业技术班。在教育过程中实行教育活动、科技活动和生产劳动相结合,基础教育内容和职业技术教育内容相互渗透,在校学生的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互衔接,使广大中小学生切实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并推广应用。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科技文化教育培训体系,为广大农民学习使用新技术发展生产和脱贫致富服务。
  (三)大力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各县要将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民族地区远程教育体系,做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2005年以前,全市九个民族乡乡中心校及以上学校要在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实现广播电视校校通,并能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有条件的乡镇和学校启动校园网络或局域网建设。
  (四)进一步办好寄宿制学校。实践证明,举办各种形式的寄宿制学校,是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是节约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民族地区民族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古蔺、叙永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快在地处遍远、人口稀少、交通不便的民族地区建立寄宿制学校。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实行国家补助与学生自带口粮和基本生活费用相结合的办法,给予寄宿制学生适应的生活补助,有效解决偏僻地区适龄青少年的失学、辍学问题。进一步完善箭竹、蔓岭两所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改善学生寄宿的条件,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学生成才。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民族教育师资素质
  着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素质合格、学科配套、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首先是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师资培训,特别是对本地、本民族的合格教师要加大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对古蔺、叙永县所辖九个民族乡的在职教师进行在职或离岗培训,增大教师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和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二是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通过制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工作条件,稳定优秀教师、缺科教师,鼓励经济相对发展地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九个民族乡任教。逐步清退代课教师。三是进一步增加师资培养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努力提高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
  五、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确保投入是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关键。按照以市、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省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确保民族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增加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古蔺、叙永县人民政府要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市上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5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增添广播电视、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音美器材、图书、建设运动场地、农牧业生产基地,绿化校园;发展寄宿制学校,提高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远程教育网络建设;资助失学、辍学儿童和贫困学生等。
  进一步拓宽投入渠道,用好用足各种教育筹资政策,动员全社会以各种形式兴办、支持教育,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负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展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等保障制度,逐步向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减免杂费和书本费,推广使用经济适用型教材,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其效益。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援助。
  六、进一步深化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教育对口支援是帮助民族地区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引进先进的教育教学观念的有效途径。因此,要继续做好市直属学校和驻泸大中专院校对口支援九个民族乡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认真总结吸收我市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所取得的对口支援的经验,使对古蔺、叙永县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通过对口支援,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提供师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以及力所能及的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古蔺、叙永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到本地民族乡中小学校支教,有关学校要选派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到对口支援学校观摩学习和挂职锻炼。在加强对口支援的同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口支援活动。
  进一步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各类教育中,继续在各级各类学校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按要求开设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课,做到教材落实、教师落实、课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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