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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30 

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具备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对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一、二、三级)开业资格评定和年度审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the multiple 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农业机械的整机、各个总成和主要零部件综合维修业务的企业和业户。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按维修作业的复杂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2.2  

一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the first grade of multiple 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农业机械整机维修竣工检验,以及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业务的所有项目的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2.3  

二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the second grade of multiple 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各种农业机械的整车修理和总成、零部件修理,以及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业务的所有项目的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2.4  

三级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the third grade of multiple uni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从事常用农业机械的局部性换件修理、一般性故障排除以及整机维护工作的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

2.5  

整车修理 a complete set of equipment repair

用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农业机械整车的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农业机械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2.6  

总成修理  assembly repair

为恢复农机总成完好技术状态、工作能力和寿命而进行的修理。

2.7  

农机维护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intenance

为保持农业机械完好技术状态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维护性作业。

 

2.8  

局部性修理  a part of equipment repair

用局部更换或修理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农业机械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修理。

3 设备条件

3.1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应与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完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检测设备及量具应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书。

3.2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应配备表1和表2中所列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1  计量器具、通用设备和手工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1

计量器具

外径千分尺

2

游标卡尺

3

内径百分表

4

平尺、直角尺

5

厚薄规

6

电解液比重计

7

转速表

8

万用电表

9

轮胎气压表

10

通用设备

普通车床

11

台钻

12

电焊设备

13

氧—乙炔焊设备

14

钎焊设备

15

压力机

16

空气压缩机

17

砂轮机

18

钳工工作台及设备

19

除锈设备

20

剪板机或剪具

21

手工具

千斤顶

22

扭力扳手

23

常用扳手

24

拆装工具

25

手电钻

26

手动绞刀

注: “√”表示必须具备的设备; “◇”表示必要时应具备的设备; “—”表示不要求的设备。


2  清洗、修理及试验、检测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清洗拆装设备

外部清洗设备

2

零件清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