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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行政许可审批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一、项目名称: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项目编码:农机05

二、审批(许可)项目依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2号)。

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即办件

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农机监理所。

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农机监理所。

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农机监理所申请办理。

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一)申请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4、变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变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拖拉机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拖拉机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证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申请材料:

(一)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四)申请人进行联合收割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成绩合格表。

九、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

十、行政审批(许可)程序:

(一)受理

承办:市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受理标准查验填写审核意见及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予申办人开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当面通知申办补齐资料后,在进行受理。

时限:即办。

(二)审定

承办:市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单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上签署审定人名字,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时限:即办。

(三)制证及文书

承办:市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制证,对符合标准的,制证、登记、颁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时限:即办。

(四)发证及告知

承办:市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

岗位职责及权限:通知申办人领证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办。

(五)立卷归档

审批工作结束后,市农机监理所将审批过程形成的文书材料当即归档。

十一、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十二、行政审批(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

十三、行政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领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和号牌后,方能驾驶联合收割机。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收费依据:川财综[2007]33号。

十五、年审、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年检。

十六、监管措施:未领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联合收割机号牌或未经许可而非法从事该项活动的,由市农机监理所依法责令其停止从事该项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罚。经许可准予其从事该项活动的,依法加强日常检查与监督管理。

十七、几点说明:

(一)由于我市地域辽阔,为方便申请人,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农机监理站审核,再由区、县农机监理站报市农机监理所核准,取件到各区、县农机监理站。

(二)承诺时限以市农机监理所收到各区、县农机监理站上报材料时间为准。

(三)咨询电话:   08302588783

                      市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083031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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