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司法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劳动教养管理工作。 三、承办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外商港澳台商投诉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泸州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市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国家司法考试。 六、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七、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泸州市的仲裁业务工作;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和司法鉴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十、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市劳教所中层以上干部;协管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人事、警务和干部培训工作;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证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评聘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泸州市司法局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1号
办公室电话:(0830)3190674
网 址:http://sfj.luzhou.gov.cn
邮 编:6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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