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处职能(司法考试办公室)
1、贯彻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人员登记和年检注册的审查;
3、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和社会咨询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对违纪律师、公证员实施行政处罚;
5、制定法律援助工作规划、规章、规范,指导、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审定,组织指派人民法院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
6、负责全市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有关工作;
7、指导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公证律师管理处处长:涂 彦 (0830)3190952
副 处 长:罗永莲 (0830)3190952
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830)31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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