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2018-0116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03-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1B政府办公厅(室) |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参与、研讨和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代表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办理应由本级党委、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2、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群众工作课题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群众工作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项。
3、对本级党委、政府关于群众和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反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对区县、市级部门处理和落实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承担与国家、省信访机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区县、市级部门做好到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督促其妥善处理、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
5、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群众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和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群众和信访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
6、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是市委序列的正局级工作部门,同时挂泸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办公,设7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和案件协调科、网络投诉和办信科、督查科、复查复核科、市长热线科。下设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以化解问题、建立机制为导向,切实抓好基层治理
(1)综合施策,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创新思路,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改进方法,着力形成信访秩序基层治理长效机制。
2、以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为核心,切实抓好责任信访
(4)压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
(5)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6)加强信访工作督查考核。
(7)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8)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
3、以规范业务、提升质效为目标,切实抓好阳光信访
(9)规范信访工作基础业务。
(10)建好用好网络信访平台。
(11)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12)做好信访数据分析应用。
4、以依法处理、规范秩序为重点,切实抓好法治信访
(13)强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
(14)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
(15)着力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以学习教育、提升能力为根本,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1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7)加大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属于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10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44万元、增长1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3.41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收入。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110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44万元、增长1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33.07万元、占48.32%,日常公用支出76.73万元、占6.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占0.12%,项目支出492.24万元、占44.61%。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6.97万元、增长16.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3.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3.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4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0%;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市委群众工作局各项职责和工作落实所需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主要是用于出国考察学习信访制度。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动。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省内外相关部门来泸交流学习、专题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预算,2018年定额在上年基础上每辆车增加0.8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1万元、增长23.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独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5.54万元、下降94.90%,主要用于购置机关办公设备一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8年3月29日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参与、研讨和制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代表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办理应由本级党委、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2、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开展群众工作课题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群众工作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项。
3、对本级党委、政府关于群众和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反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对区县、市级部门处理和落实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通报,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承担与国家、省信访机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区县、市级部门做好到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督促其妥善处理、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
5、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群众工作,负责目标考核和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群众和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工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群众和信访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
6、承办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是市委序列的正局级工作部门,同时挂泸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办公,设7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来访接待和案件协调科、网络投诉和办信科、督查科、复查复核科、市长热线科。下设2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泸州市群众工作中心、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以化解问题、建立机制为导向,切实抓好基层治理
(1)综合施策,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2)创新思路,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妥善处理。
(3)改进方法,着力形成信访秩序基层治理长效机制。
2、以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为核心,切实抓好责任信访
(4)压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
(5)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
(6)加强信访工作督查考核。
(7)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8)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机制。
3、以规范业务、提升质效为目标,切实抓好阳光信访
(9)规范信访工作基础业务。
(10)建好用好网络信访平台。
(11)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12)做好信访数据分析应用。
4、以依法处理、规范秩序为重点,切实抓好法治信访
(13)强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
(14)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
(15)着力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以学习教育、提升能力为根本,切实抓好队伍建设
(1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7)加大信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属于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10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44万元、增长1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3.41万元、占100%,无上年结转收入。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支出预算110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44万元、增长14.5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533.07万元、占48.32%,日常公用支出76.73万元、占6.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7万元、占0.12%,项目支出492.24万元、占44.61%。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6.97万元、增长16.5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3.4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3.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4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7.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0%;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市委群众工作局各项职责和工作落实所需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5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主要是用于出国考察学习信访制度。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动。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省内外相关部门来泸交流学习、专题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预算,2018年定额在上年基础上每辆车增加0.8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1万元、增长23.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独预算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5.54万元、下降94.90%,主要用于购置机关办公设备一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中共泸州市委群众工作局
2018年3月29日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