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2018-01171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03-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1B政府办公厅(室) |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是由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市级学会(协)会、县(区)科协、市属企事业科协组成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共泸州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机构设置
设4个内设机构,主要有办公室、普及部、企事业部、学会部。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发挥科协组织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以引才聚智为重点,推动高端人才集聚。围绕全市机械、化工、能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科协的引智作用,引进一批院士专家、海外智力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创业创新团队。着力建设创新服务平台,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宣传、考察调研工作,加强对孵化单位的培育、指导和扶持,开展第四批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评审工作,新建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以上,力争新增省级工作站1家,建立完善工作站评审专家库。
以能力提升为支撑,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市委市政府“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战略部署提供咨询建议。继续开展推送科技信息服务企业项目,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上门服务,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引导企业主动投入到经济建设战场,扶持优秀“金桥工程”项目。着力抓好企业科协“讲理想、比贡献”活动。
以智库建设为抓手,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要借助科协组织的人才、网络优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交流研讨,积极开展科技工作者建议、专家咨询等决策咨询活动,为我市重大发展战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供科学的意见和建议。市级学会要加强与上级学会、科研机构、科技智库的联系合作,开展创新发展研究,形成前瞻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决策建议。
2、完善科普服务体系,提升科普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科普社会化,促进科学素质提升。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科学分解纲要成员单位年度任务,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协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进一步形成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各方参与的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我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重点抓好五大重点人群的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确保2020年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超过8%的目标顺利实现。
加快实施科普信息化,强化落地应用服务。以“科普中国”落地应用为核心,实施“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带动科普中国信息在校园、社区、乡村落地应用和全覆盖,扎实推进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建设。重点通过与电视台、电台合作开设科普中国频道(栏目),奖补建设示范科普中国e站24个,结合我市“科普小松鼠”科普信息化品牌,探索创新科普中国落地模式。与泸州日报合作推动“科普中国·泸州”入驻城区户外多媒体广告发布系统。继续实施市级科普资源开发奖补项目,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
认真抓好系列活动,打造科普活动品牌。精心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配合做好“三下乡”活动和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大力开展主题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和思想,传播科学知识和方法,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科普获得感。围绕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应急事件等及时、准确、便捷为公众解疑释惑,破除愚昧迷信,提升正能量。抓好青少年科技教育,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继续开展好市级科技教育示范校的创建管理工作和能力提升奖补项目;举办好泸州市第3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七届小学生国际数棋大赛,组队参加上级科协组织举办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强化基础工程建设,提升科普示范作用。继续强力推进市科技馆建设,持续推动社区、学校小微型科技馆建设,为区(县)争取科普大篷车1辆,探索建立区(县)级共享科技馆1个。认真抓好示范企业、示范村、示范农技协、示范基地等科普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推动科普示范单位的科普服务能力。
发挥科协自身优势,助力参与脱贫攻坚。继续实施市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市级“星火计划”,积极争取全国及全省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加大对贫困县、贫困村的项目扶持力度。开展好科普助力精准扶贫系列活动,不断深化“银会合作”。
3、紧密联系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推进“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按照更加贴近科技工作者的要求,构建信息交流、政策服务、倾听诉求的工作平台,建立完善《科技工作者联系制度》、《科技工作者慰问制度》,拓宽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络联谊渠道,不断增强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建立完善《泸州市科技人才数据库》、《科协评审专家库》,探索开展市级学会基层党建工作和市级学会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工作。抓好“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提高科协组织对科技工作者的吸引力。
打造科技人才最优生态。探索实施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推动学会进一步发挥活跃学术思想、启迪创新思维、促进知识生产、推出原创成果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邀请院士、专家为科技工作者作专题报告。
大力宣传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举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参评全国、全省“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进步奖”、市级“酒城英才”等评选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技创业创新团队的先进事迹和创新成果。
4、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切实推进科协改革。筹备召开市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我市科协事业发展蓝图,推动科协事业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手段,指导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基层科协有效开展工作,恢复全市科协系统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扩大科协组织覆盖面,加大企事业科协、高校科协建设力度,力争新建科协组织7家。
推进学会能力建设。实施学会能力提升奖补项目,着力提升学会的学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明显、内部管理规范的优秀学会。推进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支持学会开展科技评价、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技术鉴定等工作,促使学会成为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科协工作总体布局,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将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选好用好科协干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标准,健全干部选拔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活动成果,切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着力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提升科协的凝聚力。加强对拨付到基层的科普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防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发生。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教育,突出抓好勤廉典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交流和提醒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风险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五是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制约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推进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等制度。六是坚决反对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从严锻造科协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市委提出的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从严锻造出一支忠诚在先政治过硬、担当在先责任过硬、干事在先实绩过硬、律己在先廉洁过硬的科协干部队伍,切实担负起责任使命,为我市“十三五”科协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机制,锤炼干部的工作作风,激发科协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6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3.01万元、增长43.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按照科普工作要求,科普经费要达到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了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了科协办公楼维修维护专项支出。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68.97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支出预算86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3.01万元、增长43.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按照科普工作要求,科普经费要达到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了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了科协办公楼维修维护专项支出。其中:人员支出261.37万元、占30.08%,日常公用支出81.72万元、占9.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7万元、占1.49%,项目支出513万元、占59.0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8.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3.01万元、增长43.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按照科普工作要求,科普经费要达到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了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了科协办公楼维修维护专项支出。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8.9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8.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0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做实职业年金,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按照科普工作要求,科普经费要达到人均1元的标准,增加了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经费支出;增加了科协办公楼维修维护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1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6.50%;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5%;住房保障支出26.1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技教育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会能力提升、企事业科协、老科协、院士专家站建设等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等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26.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四)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科普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84万元、增长27.4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会经费、福利经费等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办公软件购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及信息化建设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活动竞赛和科普宣传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学术交流活动(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和科技人才工作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主要用于科技馆费用。
(七)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主要用于服务企业创新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科协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一)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各预算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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