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2018-0117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04-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1B政府办公厅(室) |
泸州市社科联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泸州市社科联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党和政府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团结,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构建和谐社科界。
2.指导、管理全市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社科联、高等院校社科联及其他社科研究机构开展活动,促进和加强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联系与合作。
3.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宣传、推广优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4.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重点社科课题研究,整合全市社会科学资源。
5.组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面的学术探讨、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学术交流活动。
6.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科学知识,开展讲座、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
7.促进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社科联是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无内设机构。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
(1)强化学习。组织社科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从严加强加强对社科组织、阵地、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讲坛、普及活动)、规划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等方面的意识形态管理,与有关单位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报批、审查和追责制度。
(2)研究宣传。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围绕十九大精神抓好理论研究,立一批项目或课题,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泸州的实践系列研究,抓好成果转化。继续组织对党的重大理论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进行理论阐释和宣讲宣传。在《泸州社会科学》、《泸州日报》开辟“理论与实践”栏目,摘刊广大社科工作者学习阐释重大理论并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大成果。
2.服务大局开展社科研究
(1)开展学术研讨。组织开展杨慎学术峰会研讨会、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泸州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加强与中国社科院、四川省社科院的联系交流。加强与省内外学术界的沟通联络,组织参加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工作会和省内外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2)开展课题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省级社科规划项目。编印《2017年泸州市重大课题成果选编》,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圈定的重大课题,配合市社科院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突出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区县党委政府领导、市级部门领导开展课题研究。拟定2018年度市级规划课题指南,举办社科课题申报培训会,规范社科规划课题工作,推动社科成果转化。抓好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统梳理总结我市4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制定《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培育打造一批研究中心,认定首批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现有社科研究机构向新型智库转型。
(3)完成社科评奖。组织推荐参加四川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完成泸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召开颁奖大会,编印《获奖成果汇编》,推动区县政府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4)整合社科资源。制定《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认定一批重点研究基地,推出一批具有泸州特色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依托泸州文化研究中心、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推进《泸州全书》等重点课题研究。与市级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推动社科研究服务实践。组织开展泸州历史文化文化名人研究。
(5)推动成果转化。将评审结项的社科成果,编辑《重要成果专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推介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推动成果的应用转化。将推选出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送有关部门和社科工作者学习宣传推广转化。
3.面向社会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1)全面推动社科普及。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常态化开展“三下乡”、“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社科普及集中活动,积极开展“网上社科普及”。创新社科普及形式,以项目化形式资助社科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加强科普基地管理,配合做好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准备工作,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集中评估,新增一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积极组织申报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探索组织申报市级社科普及规划项目。
(2)创新“酒城讲坛”工作。坚持“选题系列化、讲师名人化、内容大众化、服务基层化、传播多元化、运作专业化”的思路,遴选和新聘一批新进讲师,组建酒城讲坛讲师微信群,修订讲师管理制度,通报表扬2017年度十大优秀讲师,通过组织讲师交流会、集体备课会等。巩固“政企学”联办讲坛模式,全年邀请省级以上知名专家来泸举办讲座10场以上,办好周末大讲堂讲座20场以上,开展酒城讲坛“六进”活动讲座150场以上。加强基层酒城讲坛标准化建设,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表扬10个基层示范点,依托区县民间讲堂举办系列讲座200场以上。
4.完善机制加强社科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社科组织建设。加强对区县社科联换届工作指导,推动乡镇社科联的规范性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社科联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乡镇(街道)社科骨干培训班,评选10个示范乡镇(街道)社科联。加强对高校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召开驻泸高校社科联工作会,指导三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社科联。探索在市级社科学会组建党组织。对省市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评估和督查,推动建立区县级社科普及基地,命名一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召开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现场交流会。修订《学会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化补助或奖励机制,指导市级社科学会分类分组开展活动,加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建设,清理“不作为”学会,吸纳一批新的社科学会。通报表扬2017年度市级优秀学会,召开市级社科学会秘书长培训会,推动每个学会每年突出抓好1-2个特色活动。
(2)改进社科阵地建设。提高《泸州社会科学》办刊质量。加强《泸州社会科学》网站建设,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提升网上工作能力,拓宽社科组织网上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实现线上交流与线下服务有效互动。
(3)提升社科队伍素质。落实兼职副主席联系学会、联系基层制度,积极为基层办实事好事。大力实施“就地拔高”工程,继续与知名高校合作举办理论社科骨干培训班。完善区县社科联、市级社科学会目标管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全面加强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狠抓制度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社科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4.26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预算23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其中:人员支出71.46万元、占30%,日常公用支出8.27万元、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占1%,项目支出154.00万元、占66%。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2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6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各类社科业务费及社会科学普及经费、酒城讲坛专项经费、科研规划经费、2018年精神文明专项经费、诗词大赛经费、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办公楼卫生间维修费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活动费、慰问金方面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酒城讲坛邀请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全国各地社科联、省社科联、各地市州社科联、区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因工作联系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
(三)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单独安排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安排项目7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00万元,其中有2018年精神文明专项经费、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科研规划经费、酒城讲坛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痊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州市社科联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向党和政府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团结,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作用,构建和谐社科界。
2.指导、管理全市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区县社科联、高等院校社科联及其他社科研究机构开展活动,促进和加强学术团体之间、学科之间联系与合作。
3.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活动,宣传、推广优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4.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重点社科课题研究,整合全市社会科学资源。
5.组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面的学术探讨、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学术交流活动。
6.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社会科学知识,开展讲座、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
7.促进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之间、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之间、社会科学界与自然科学界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社科联是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市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组成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无内设机构。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
(1)强化学习。组织社科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从严加强加强对社科组织、阵地、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讲坛、普及活动)、规划课题、优秀成果评奖等方面的意识形态管理,与有关单位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建立健全报批、审查和追责制度。
(2)研究宣传。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围绕十九大精神抓好理论研究,立一批项目或课题,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泸州的实践系列研究,抓好成果转化。继续组织对党的重大理论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等进行理论阐释和宣讲宣传。在《泸州社会科学》、《泸州日报》开辟“理论与实践”栏目,摘刊广大社科工作者学习阐释重大理论并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大成果。
2.服务大局开展社科研究
(1)开展学术研讨。组织开展杨慎学术峰会研讨会、乡村振兴战略研讨会、泸州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加强与中国社科院、四川省社科院的联系交流。加强与省内外学术界的沟通联络,组织参加全国大中城市社科联工作会和省内外有关学术交流活动。
(2)开展课题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省级社科规划项目。编印《2017年泸州市重大课题成果选编》,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圈定的重大课题,配合市社科院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突出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区县党委政府领导、市级部门领导开展课题研究。拟定2018年度市级规划课题指南,举办社科课题申报培训会,规范社科规划课题工作,推动社科成果转化。抓好改革开放40周年研究,系统梳理总结我市4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制定《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培育打造一批研究中心,认定首批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加快推进现有社科研究机构向新型智库转型。
(3)完成社科评奖。组织推荐参加四川省第十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完成泸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召开颁奖大会,编印《获奖成果汇编》,推动区县政府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4)整合社科资源。制定《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认定一批重点研究基地,推出一批具有泸州特色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依托泸州文化研究中心、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推进《泸州全书》等重点课题研究。与市级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推动社科研究服务实践。组织开展泸州历史文化文化名人研究。
(5)推动成果转化。将评审结项的社科成果,编辑《重要成果专报》,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阅;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推介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推动成果的应用转化。将推选出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送有关部门和社科工作者学习宣传推广转化。
3.面向社会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1)全面推动社科普及。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常态化开展“三下乡”、“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社科普及集中活动,积极开展“网上社科普及”。创新社科普及形式,以项目化形式资助社科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加强科普基地管理,配合做好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准备工作,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集中评估,新增一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积极组织申报省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探索组织申报市级社科普及规划项目。
(2)创新“酒城讲坛”工作。坚持“选题系列化、讲师名人化、内容大众化、服务基层化、传播多元化、运作专业化”的思路,遴选和新聘一批新进讲师,组建酒城讲坛讲师微信群,修订讲师管理制度,通报表扬2017年度十大优秀讲师,通过组织讲师交流会、集体备课会等。巩固“政企学”联办讲坛模式,全年邀请省级以上知名专家来泸举办讲座10场以上,办好周末大讲堂讲座20场以上,开展酒城讲坛“六进”活动讲座150场以上。加强基层酒城讲坛标准化建设,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表扬10个基层示范点,依托区县民间讲堂举办系列讲座200场以上。
4.完善机制加强社科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社科组织建设。加强对区县社科联换届工作指导,推动乡镇社科联的规范性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社科联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乡镇(街道)社科骨干培训班,评选10个示范乡镇(街道)社科联。加强对高校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召开驻泸高校社科联工作会,指导三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社科联。探索在市级社科学会组建党组织。对省市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评估和督查,推动建立区县级社科普及基地,命名一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召开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现场交流会。修订《学会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化补助或奖励机制,指导市级社科学会分类分组开展活动,加强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建设,清理“不作为”学会,吸纳一批新的社科学会。通报表扬2017年度市级优秀学会,召开市级社科学会秘书长培训会,推动每个学会每年突出抓好1-2个特色活动。
(2)改进社科阵地建设。提高《泸州社会科学》办刊质量。加强《泸州社会科学》网站建设,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提升网上工作能力,拓宽社科组织网上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实现线上交流与线下服务有效互动。
(3)提升社科队伍素质。落实兼职副主席联系学会、联系基层制度,积极为基层办实事好事。大力实施“就地拔高”工程,继续与知名高校合作举办理论社科骨干培训班。完善区县社科联、市级社科学会目标管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全面加强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狠抓制度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社科联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3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4.26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支出预算23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其中:人员支出71.46万元、占30%,日常公用支出8.27万元、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占1%,项目支出154.00万元、占66%。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68万元、增长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2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6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各类社科业务费及社会科学普及经费、酒城讲坛专项经费、科研规划经费、2018年精神文明专项经费、诗词大赛经费、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办公楼卫生间维修费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活动费、慰问金方面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酒城讲坛邀请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全国各地社科联、省社科联、各地市州社科联、区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因工作联系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
(三)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社科联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4万元、增长1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单独安排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泸州市社科联安排项目7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00万元,其中有2018年精神文明专项经费、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经费、科研规划经费、酒城讲坛专项经费等4个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痊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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