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03X/2016-0013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6-05-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2Z其他 |
关于泸州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在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严防暴力恐怖风险,严防邪教活动风险,严防公共安全风险,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经济风险预警,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有效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设平安泸州;四是深入推进改革探索、严格执法、规范司法,深化司法改革;五是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能力强警,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泸州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与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市政法纪工委、市禁毒办、市法学会、市防范办合署办公。市委政法委机关设4个职能室(部),即: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督查督办室。预算单位为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721.66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0.44万元 ,上年项目结余31.22万元。
(二)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721.6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38.6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35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8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4.7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83.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二)当年项目预算支出总计283.02万元,其中:
1、平安创建工作经费100.8万元;
2、市领导招商专项经费5万元;
3、大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
4、执法巡视和作风工作经费10万元;
5、社会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
6、政法专网租赁费、大调解信息网络服务费、长安网运行经费18万元;
7、禁毒专项经费30万元;
8、法学会工作经费20万元;
9、培训专项经费15万元;
10、建设平安示范街道工作经费20万元;
11、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万元;
(三)上年结转今年安排支出项目经费31.22万元。
2016年4月15日
(一)基本职能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在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县、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一是严防暴力恐怖风险,严防邪教活动风险,严防公共安全风险,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经济风险预警,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有效服务市场经济,服务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建设平安泸州;四是深入推进改革探索、严格执法、规范司法,深化司法改革;五是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能力强警,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泸州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与市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市政法纪工委、市禁毒办、市法学会、市防范办合署办公。市委政法委机关设4个职能室(部),即: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执法督查督办室。预算单位为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721.66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0.44万元 ,上年项目结余31.22万元。
(二)预算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721.6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38.6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35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48万元,基本公用支出44.7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83.0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1、人员经费
| 款类项 | 支出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20131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87.45 |
| 2080504 | 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3 |
| 2100501 | 公务员医疗 | 3.60 |
| 21005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8.4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1.64 |
| 2210203 | 住房补贴 | 7.21 |
| 2013101 | 并轨后养老保险 | 41.93 |
| 合计 | 393.92 |
2、公用经费
| 款类项 | 支出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201310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50 |
| 2080504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2 |
| 合计 | 44.72 |
(二)当年项目预算支出总计283.02万元,其中:
1、平安创建工作经费100.8万元;
2、市领导招商专项经费5万元;
3、大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
4、执法巡视和作风工作经费10万元;
5、社会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
6、政法专网租赁费、大调解信息网络服务费、长安网运行经费18万元;
7、禁毒专项经费30万元;
8、法学会工作经费20万元;
9、培训专项经费15万元;
10、建设平安示范街道工作经费20万元;
11、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万元;
(三)上年结转今年安排支出项目经费31.22万元。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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