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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03X/2018-0341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09-26 主题分类: 04A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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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6 【字体:
  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能是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大局、依法履职,正式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47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0件,任免国家工作人员77人次,组织选举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和市监委主任,努力推动地方立法蹄疾步稳、监督工作务实深入、代表履职主动有为、选举任免规范有序、自身建设富有成效,全面完成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代表作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为泸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挂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4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下设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40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2.31万元,占100%。

  2017年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40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7.64万元,占61.93%;项目支出914.67元,占38.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2.31万元。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801.8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00.5万元,增长33.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00.5万元,增长33.33%,主要是工资津贴性增长,新一届人大代表换届,以及增加了代表能力建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7.28万元,占8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9万元,占8.83%;医疗卫生支出58.02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134.91万元,占5.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2.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06.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支出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数为5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89.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4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4.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11万元,占7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3万元,占17.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85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市人大领导参与考察团出访台湾,学习交流社会管理方面的经验。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5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交通费用较上年增长。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11万元。主要用于市人代会、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委员会全市工作会议、常委会专项调研、常委会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研、公务接待以及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8.53万元,下降55.3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4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上或省内外同级、下级对口部门来泸工作、检查、考察、交流所发生的就餐费、交通费、会议场租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7.43万元,下降51.3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58万元,比2016年增加31.39万元,增长26.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软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公务用车账面数为14辆,其中包含车改移交出去的8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460万元,覆盖率达到50.3%。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人大会议: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人大立法:指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指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反应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决算公开表.xls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市人大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市人大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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