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937/2016-00045 | 发布机构: | 市外侨旅游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5-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08E旅游、服务业 |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职能职责: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调研、会务、协调等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办理以市领导名义出面邀请的外国政府市长以上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审核有关涉外单位邀请外宾的报告和接待计划;负责指导全市涉外接待的礼宾、礼仪工作;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泸采访的有关事宜;收集外国记者采访后的各种信息;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新闻文化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承担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开展引资引智工作;开展重大涉侨活动,开展华文教育,通过多渠道宣传泸州,扩大泸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贯彻落实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对贫困归侨侨眷积极开展救助;接收侨界捐赠,致力开展侨心工程;开展侨界人士的联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规划指导,旅游项目监管,旅游景区评定,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旅游市场监管执法;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招商工作,负责泸州旅游开发指导并宣传推广,指导行业标准化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
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相关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决胜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战略部署,按照“重点突破、打造亮点、形成热点、做点串线、提质增量”的发展路径,以规划策划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打造都市圈白酒文化游及近郊休闲游为突破口,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大引强为抓手,以打造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措施为保障,加快推进泸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立足于实现开放合作新突破,以寻求建立友城和侨务引资引智等为重点,开创外事侨务工作新局面。
2、主要目标
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303亿元以上,增幅20%以上。
3、重点工作
(1)旅游工作
1、做好旅游规划。完成全市《旅游总规》、《十三五旅游规划》、《旅游交通规划》并抓好实施。统筹指导区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乡村旅游规划及景区景点专项规划策划。
2、抓好项目建设。加强对黄荆老林、方山、酒镇酒庄、赤水河大峡谷等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有针对性引进有实力的业主投资开发。加快推进方山旅游区、中国酒镇·酒庄旅游区、玉蟾温泉国际度假区二期、太平古镇旅游综合开发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抓好旅游扶贫,新增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旅游新业态项目。
3、抓好精品创建。全力推动以白酒文化为引领的旅游精品品牌建设,做好云溪温泉旅游区、凤凰湖旅游区、尧坝古镇、护国战争遗址、龙桥文化生态园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和黄荆老林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提升景区综合品质。
4、建设配套设施。促进景区旅游通道相关的国省干道、县乡道纳入规划并优先实施;完善景区至干线公路旅游标识系统、停车场、汽车露营基地、旅游公厕等基础设施,全年建设33座旅游厕所。
5、加强宣传营销。一是针对川南、重庆、成都等主要目标市场,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电台、高速公路广告、机场广告、公共交通广告、重要商业街区LED大屏广告、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广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QQ群等网络媒体宣传泸州旅游线路及相关产品;开发建设泸州旅游APP,上载市内最新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信息。二是整合市、区县、景区、旅行社、宾馆等资源,重点培育推出名酒生态旅游一日、二日、三日游线路。三是办好“第六届四川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黄荆老林英雄会、张坝桂圆节等大型节庆活动,积极开展亲子游、户外探险游、避暑游、少数民族文化游、特色水果采摘游等参与性强、体验效果好的主题营销活动。四是依托泸州城北公交枢纽站,整合融入旅游配套要素,建立泸州旅游集散中心,展示旅游形象、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6、强化区域合作。积极开展与赤水、遵义、宜宾、江津、乐山、雅安等周边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加强联合宣传营销,加快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线”、“川黔渝生态金三角旅游线”、“红军长征丰碑旅游线”、“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等跨区域线路的打造。发动市内重点景区加强与周边大型景区的宣传营销合作,通过发放联票、套票、一卡通等渠道实现打捆营销和客源互送。
7、抓好智慧旅游建设。一是制定智慧旅游二期实施方案,打造包括应急指挥系统(含指挥中心)、综合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政务网站集群、资讯网站集群、户外大屏、智能终端等综合应用管理和智能服务系统建设。二是利用泸州旅游数据中心,整合全市旅游行业自媒体平台,实现单点登陆,信息同步发送,加强平台推广。三是建立全市信息化管理、推广体系,抓好区县旅游局、景区、酒店的网络安全、舆情监控、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8、提升发展水平。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旅游旺季、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庆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涉旅部门工作协调,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工作,积极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完善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加强文明旅游和政风行风建设。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旅行社、导游讲解员、宾馆酒店、景区等旅游从业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9、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市、县(区)旅游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县区成立景区管委会,创新体制机制,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运营,破除景区多头管理的局面。
10、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和全市《加快旅游业突破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奖励办法》,强化旅游项目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2)外事侨务工作
1、抓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强化专办员制度建设和因公护照回收管理及公示备案工作,加强因公出访情况各项审查、报批工作,突出因公出访的实效。
2、大力推动友城缔结工作。继续与德国雷姆沙伊德市、韩国平昌郡保持友好交往,力争建立友城有实质性进展。
3、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外事政策规定,健全涉外管理机制,加大对外国记者、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其他外国常驻人员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对外交流健康发展。
4、强化侨务惠民工作。大力开展贫困归侨侨眷帮扶,落实好专项资金,切实解决侨界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开展侨情调查,积极涵养侨务资源;积极推动西南医大、四川警察学院等高校开展侨联组织建设。
5、推动对外开放新突破。抓好2016年酒博会期间外宾联络服务工作,邀请各国驻成都、重庆领事馆官员代表团出席会议;依托德国中信通招商代理机构,宣传泸州投资合作的方向和领域,为我市对口部门和寻求海外拓展机会的企业出访提供境外联络资源;组织各相关单位参加东盟华商会、海科会等大型活动,推动我市引资引智取得实效。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性质是行政机关。有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属于事业单位包括:一个参公事业单位(泸州市旅游质法支队);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旅游质量监理所、泸州市旅游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1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6.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4.03万元。
本年度总支出121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7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63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10.17万元,基本支出395.14万元、项目支出8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港澳台侨行政运行275.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08万元;事业运行59.81万元;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7.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6.17万元;公务员医疗4.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35.95万元;住房公积金27.73万元;购房补贴4.54万元。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工作职能职责: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调研、会务、协调等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出面参加的外事活动;办理以市领导名义出面邀请的外国政府市长以上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审核有关涉外单位邀请外宾的报告和接待计划;负责指导全市涉外接待的礼宾、礼仪工作;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泸采访的有关事宜;收集外国记者采访后的各种信息;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新闻文化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承担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开展引资引智工作;开展重大涉侨活动,开展华文教育,通过多渠道宣传泸州,扩大泸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贯彻落实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对贫困归侨侨眷积极开展救助;接收侨界捐赠,致力开展侨心工程;开展侨界人士的联谊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规划指导,旅游项目监管,旅游景区评定,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旅游市场监管执法;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招商工作,负责泸州旅游开发指导并宣传推广,指导行业标准化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工作:
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相关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决胜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战略部署,按照“重点突破、打造亮点、形成热点、做点串线、提质增量”的发展路径,以规划策划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打造都市圈白酒文化游及近郊休闲游为突破口,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大引强为抓手,以打造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措施为保障,加快推进泸州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立足于实现开放合作新突破,以寻求建立友城和侨务引资引智等为重点,开创外事侨务工作新局面。
2、主要目标
力争实现旅游总收入303亿元以上,增幅20%以上。
3、重点工作
(1)旅游工作
1、做好旅游规划。完成全市《旅游总规》、《十三五旅游规划》、《旅游交通规划》并抓好实施。统筹指导区县全域旅游总体规划、乡村旅游规划及景区景点专项规划策划。
2、抓好项目建设。加强对黄荆老林、方山、酒镇酒庄、赤水河大峡谷等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有针对性引进有实力的业主投资开发。加快推进方山旅游区、中国酒镇·酒庄旅游区、玉蟾温泉国际度假区二期、太平古镇旅游综合开发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抓好旅游扶贫,新增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旅游新业态项目。
3、抓好精品创建。全力推动以白酒文化为引领的旅游精品品牌建设,做好云溪温泉旅游区、凤凰湖旅游区、尧坝古镇、护国战争遗址、龙桥文化生态园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和黄荆老林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提升景区综合品质。
4、建设配套设施。促进景区旅游通道相关的国省干道、县乡道纳入规划并优先实施;完善景区至干线公路旅游标识系统、停车场、汽车露营基地、旅游公厕等基础设施,全年建设33座旅游厕所。
5、加强宣传营销。一是针对川南、重庆、成都等主要目标市场,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电台、高速公路广告、机场广告、公共交通广告、重要商业街区LED大屏广告、住宅小区电梯轿厢广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QQ群等网络媒体宣传泸州旅游线路及相关产品;开发建设泸州旅游APP,上载市内最新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信息。二是整合市、区县、景区、旅行社、宾馆等资源,重点培育推出名酒生态旅游一日、二日、三日游线路。三是办好“第六届四川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黄荆老林英雄会、张坝桂圆节等大型节庆活动,积极开展亲子游、户外探险游、避暑游、少数民族文化游、特色水果采摘游等参与性强、体验效果好的主题营销活动。四是依托泸州城北公交枢纽站,整合融入旅游配套要素,建立泸州旅游集散中心,展示旅游形象、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6、强化区域合作。积极开展与赤水、遵义、宜宾、江津、乐山、雅安等周边地区的区域旅游合作,加强联合宣传营销,加快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旅游线”、“川黔渝生态金三角旅游线”、“红军长征丰碑旅游线”、“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等跨区域线路的打造。发动市内重点景区加强与周边大型景区的宣传营销合作,通过发放联票、套票、一卡通等渠道实现打捆营销和客源互送。
7、抓好智慧旅游建设。一是制定智慧旅游二期实施方案,打造包括应急指挥系统(含指挥中心)、综合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政务网站集群、资讯网站集群、户外大屏、智能终端等综合应用管理和智能服务系统建设。二是利用泸州旅游数据中心,整合全市旅游行业自媒体平台,实现单点登陆,信息同步发送,加强平台推广。三是建立全市信息化管理、推广体系,抓好区县旅游局、景区、酒店的网络安全、舆情监控、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8、提升发展水平。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旅游旺季、重要时段和重大节庆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加强涉旅部门工作协调,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工作,积极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完善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加强文明旅游和政风行风建设。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旅行社、导游讲解员、宾馆酒店、景区等旅游从业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9、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市、县(区)旅游投融资平台的建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县区成立景区管委会,创新体制机制,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运营,破除景区多头管理的局面。
10、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和全市《加快旅游业突破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奖励办法》,强化旅游项目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营造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
(2)外事侨务工作
1、抓好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强化专办员制度建设和因公护照回收管理及公示备案工作,加强因公出访情况各项审查、报批工作,突出因公出访的实效。
2、大力推动友城缔结工作。继续与德国雷姆沙伊德市、韩国平昌郡保持友好交往,力争建立友城有实质性进展。
3、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外事政策规定,健全涉外管理机制,加大对外国记者、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其他外国常驻人员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对外交流健康发展。
4、强化侨务惠民工作。大力开展贫困归侨侨眷帮扶,落实好专项资金,切实解决侨界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开展侨情调查,积极涵养侨务资源;积极推动西南医大、四川警察学院等高校开展侨联组织建设。
5、推动对外开放新突破。抓好2016年酒博会期间外宾联络服务工作,邀请各国驻成都、重庆领事馆官员代表团出席会议;依托德国中信通招商代理机构,宣传泸州投资合作的方向和领域,为我市对口部门和寻求海外拓展机会的企业出访提供境外联络资源;组织各相关单位参加东盟华商会、海科会等大型活动,推动我市引资引智取得实效。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性质是行政机关。有二级预算单位一个,属于事业单位包括:一个参公事业单位(泸州市旅游质法支队);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泸州市旅游质量监理所、泸州市旅游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21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6.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4.03万元。
本年度总支出121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和就业支出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7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63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210.17万元,基本支出395.14万元、项目支出8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港澳台侨行政运行275.5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08万元;事业运行59.81万元;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7.2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6.17万元;公务员医疗4.1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635.95万元;住房公积金27.73万元;购房补贴4.54万元。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