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司法局关于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S09030157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枫代表:
泸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建议》(第S09030157号)收悉,感谢您对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5月,中共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容涵盖了健全乡村法规制度、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等十个方面。
2022年6月,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体制机制健全,乡镇(街道)权力运行规范,126个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涉及乡镇(街道)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逐年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网格吹哨、执法人员报到”作用彰显,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有形有效全覆盖。泸县太伏镇“一站式”联动解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合江县法治茶馆获中央媒体多次关注,叙永县“石榴籽”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小区居民议事点调解工作经验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提升情况
(一)持续优化基层法治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在集中换届时,将一大批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优秀群体吸收进村“两委”任职,其中致富能手选拔1538名、外出返乡优秀农民工6062名、本乡本土大学生698名,分别占14.48%、57.09%、6.6%,新一届“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后备干部建设方面,全面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通过从村“两委”成员中重点培养、本乡“新农人”中定向发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拓宽选人视野,重点加强依法办事、矛盾调解、应急处突等方面的能力训练,提升后备干部履职素养。2023年我市举办法律人才专场招聘会,吸引高校毕业生300余人参会,现场接收简历226份,达成就业意向50余人。
(二)深化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村(社区)“两委”工作运行规则》《泸州市村、社区“一肩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村干部履职范围、监督约束、动态考核等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村干部初任培训、专题培训,切实推动村干部依法履职。市司法局以基层司法所为主体,组织镇(街)和村(社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万余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7036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1500余人次、村法律顾问220余人次。市农业农村局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000余名,其中泸县251户。
(三)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26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整合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资源,建立并推广“泸州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收录全市1800余个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近万名法律服务人员,汇集线上咨询、企业法治体检、农民工维权等数十项功能。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经法定程序担任村(居)调委会主任,整合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全面推进全市1300余名律师和20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的通知》,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和激励机制,引领全市149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和7036名法律明白人互帮结对。
(四)深入实施公民素养提升行动。作为全省试点市,印发《泸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实施方案》,针对村(社区)干部群众等“三类重点人群”,实施法润人心等“三大专项行动”。目前,已建立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村等观测点11个,选拔观测员46人。完成泸州市宪法公园升级打造,建成市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39个,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1500余个,组建35人的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库,编写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漫画集图说违法典型案例》等读本。以《泸州日报》法治与生活+《给您说法》电视栏目+“茶余话法”普法节目+“法润泸州”微信公众号为引领打造普法矩阵,酒城桂花姐微普法、龙城手机报、纳溪普法广播、“江潮”APP等普法平台各具特色。持续培育“泸小法”“泸法麒麟”等普法品牌,全新升级打造“1+7+N”茶馆法治文化。结合法治宣传“一月一主题”,安排部署各类“法治进乡村”普法活动40余场次。今年5月起,在江阳区黄舣镇黄桥社区等5个村(社区)开展民法典“三个一百”省级宣讲,合江尧坝法治茶馆举办“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巡回宣讲。
(五)因地制宜抓好法治示范创建。按照《四川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加强点位培育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合江县白鹿镇袁湾村等10个村(社区)、泸县牛滩镇新林村等10个村(社区)先后荣获四川省首批和第二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2023年底,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经过层层把关和省级实地核查,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村等1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得以全部保留。泸县积极推广村规民约“积分制+红黑榜”制度,提升村规民约执行力,今年共对11个镇涉及20多个村(社区)开展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现场督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指导协调。起草《泸州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清单》,梳理汇总有关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规定,以清单形式固化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内容、目标任务,推动“规定动作不漏项,清单之外零任务”。
(二)深化重点工作。持续优化乡村法治人才结构、完善基层干部培训机制、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加大对涉农案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充分发挥合力。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用好体制内外资源,精准施策、久久为功,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工作根基,强化群众法治获得感,用法治力量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泸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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