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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民政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S0903010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09:57: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关于“健全定期会商机制”的回复

2021年底及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33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市未保办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制定印发了全市未保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规则》《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健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运行机制。聚焦当前工作重点,先后3次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别明确政法、编办、网信、教体、民政、妇联等6个部门牵头负责司法、政府、网路、学校、社会、家庭六大保护职能,制定出台《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切实构建“六位一体”未保工作格局。特别是近年来,领导小组聚焦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及时组织政法委、公检法司、教体等部门,共同研究,剖析原因,出台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法律进学校、酒城心悦健康工程“1个办法、3个方案”,有效形成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闭环;及时成立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班,公布举报专线;出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社会环境。

二、关于“健全联动帮扶机制”的回复

针对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等群体大、数量多、风险高等问题,我们积极协同教体、团委和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三类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了27588名留守儿童、37992名困境儿童、7967名流动儿童档案。针对存在问题,印发《泸州市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积极联动相关部门和区县,采取县、镇机关干部一对一、一对多方式结对帮扶1055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采取市级部门、县级部门包片方式结对帮扶27442名其他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针对散居孤儿家庭监护能力普遍较差的客观事实,我们在全省率先出台《社会散居孤儿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标准(试行)》,在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覆盖走访评估基础上,对530名社会散居孤儿家庭按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分类施策。联动区县、镇街、村社区,及时对35名高风险社会散居孤儿启动了“一人一策”保护措施,有效化解了社会散居孤儿监护风险。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的客观事实,我们积极争取省级未保基金100万元,联动教体、团委、妇联、关工委开展“正心”健康工程。通过开展“正心育人、护航成长”双百场宣讲活动、心理健康问题筛查专项行动、“青少年积极情绪训练营”团辅课程、特殊困境儿童心理关爱行动、困境儿童精神心理疾病医疗救助、编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关爱手册等方面工作,不断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我们会同教体、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与省上同步建立全市未保基金,募集善款530余万元,资金募集量市州第一。其中200万元,用于开展“心理关爱进校园”试点,聚焦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在7个区县、8所学校派驻专业社工组织,协同学校心理咨询室,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关爱服务,针对偏差行为学生开展个案辅导,直接受益未成年人达6.5万,推动成员单位有效实现了项目、资金和资源的整合。

三、关于“健全联动督导机制”的回复

在市未保领导小组的积极争取推动下,2023年市委、市政府将未保工作纳入对区县的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并对3个工作推进有力有效的区县予以加分。2024年,将未保工作纳入区县、部门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去年以来,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态势不容乐观的事实,市委市政府及时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考核内容,由政法委牵头,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公检法司、教体、民政、卫健、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审议修订通过已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整体并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妇联,做好工作移交和有序衔接,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定期会商、联动帮扶联动保护等工作机制,力争在更大平台上形成更大合力,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好、关心好、爱护好,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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