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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卫复[2015]13号关于市人大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6号建议回复的函关于加强献血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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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泸市卫复〔201513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人大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36号提案回复的函  

   

卢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献血法在我市贯彻实施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范围,市卫计委和市献血办在年初就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在《泸州晚报》和《泸州日报》上开辟了《献血之窗》栏目,定期进行献血宣传,与泸州电视台《健康快车》栏目和泸州广播电台交通频道分别签订了合作协议,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市献血办5月启动了《泸州献血网》改版工作,新版网站增加了手机浏览、网上互动等功能,预计在6月底改版后的网站就能投入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和投入,不断提升我市公民的献血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二、关于“整合力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们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不断加强采供血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我们争取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320万元用于血液核酸检测项目建设,目前血站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经启动,预计在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用于血液检测设备建设;争取到市财政资金265万元,用于采供血管理信息系统、血液处理系统和献血屋(合江县和泸县)等采供血设施建设。目前,血站核酸实验室建设已经启动,合江爱心献血屋已经投入使用,泸县爱心献血屋正在建设中,预计在9月份就能投入使用。  

三、关于“服务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的建议  

我们继续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管,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血站和临床用血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准入制度,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取缔不合格的医疗用血机构。加强对区县储血点的管理,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用于储血点建设。要求血站按照规范每年进行血液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提升血站质量管理水平。血站定期组织专家对医院临床用血进行培训和指导,全市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不断提高。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得到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529           

   

(联系人:黄德     邱玲,联系电话:3190512  

   

抄送:市目督办  市人代工委

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529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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