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人大代表建议和答复>详细内容

泸市卫复[2015]1号关于对人大代表第8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a类)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泸市卫复〔20151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对人大代表第86号建议的答复  

   

项英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事业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第8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待遇问题,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近年来一直在努力争取相关部门和市上领导的支持,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这部分人的待遇问题。  20141225 下午 ,市委副书记曹建国主持召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市委会议室召开“提请领导解决依法治市重点突出问题”会议,参加会议的市上领导有蒋辅义书记、刘强市长、曹建国副书记、马宗慧副市长。会上,市领导同意按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人员遗留问题的请示》(泸市卫201490号)文件建议意见执行,即对已退休人员,坚持身份不变,采取补差解决,从20141月起执行;对在职集体身份人员,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为全民事业身份人员。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目前,泸县已完成对集体在职人员的考试考核,办理占编聘用手续,退休人员补差经费财政已核,4月份兑现。古蔺县卫计局根据县人社局提出的工作安排,已制定《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人员待遇问题的建议》于 201526 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目前正对个人资料进行逐一核对和对退休人员逐个测算补差金额,争取早日解决。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42           

   

   

   

   

   

   

   

   

   

   

联系人:陈鹏,联系电话:3108045  

   

   

   

   

   

泸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42 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温馨提示

请先点击”统一用户登录“进行用户认证登录,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
统一用户登录 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