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交车专用道管理的建议”(第182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的宣传的建议
自 2013年3月1日 我市公交专用车道正式启用后,作为我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公交专用车道对于广大市民的出行起到了极大地便捷作用,公安交警部门也对这项利国利民的环保举措进行了大力宣传,并加大了监管力度。
(一)加大宣传。1、通过主城区led交通诱导屏以文字提示方式,提醒社会车辆不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并定期对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车辆进行集中曝光;2、利用《泸州晚报》、泸州人民广播电台、泸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的巨大舆论作用,对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的意义和重要作用进行了宣传报道;3、利用“酒城红绿灯”节目、泸州公安交警信息网及“酒城交警”官方微博等详细解释了公交车专用车道的行车规范,并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典型违章行为进行曝光。
(二)完善设施。公安交警部门专门针对 4.4公里 长公交专用车道进行了施划,注明“公交专用车道”地标,设置了醒目的标牌,标明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时间等,并在适当位置设置了可供进出和车辆临时停靠的黄色网格线禁停区,以此规范公交专用车辆的行车秩序。
(三)建设并启用了公交专用车道监控系统。 2013年9月1日 ,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监控系统正式启用。整套监控系统包括15套前拍式公交车载摄像设备、1个全方位监控设备和10个只针对专用车道而设置的固定监控设备,全面覆盖于城区整条公交专用车道,可以从多个角度对社会车辆长时间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或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增派警力。除上述措施外,交警部门还增派警力,对社会车辆违规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在执勤执法中加大文明教育和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文明行车。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还将积极探索,寻求更好的方式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以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
二、关于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建议
在我市公交专用道启用前,公安交警部门就专门针对可能存在的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设置了10套路测固定式自动抓拍摄像头和15套公交车车载式移动监控视频,其中10套固定抓拍设备目前仍在正常工作,对震慑该类违法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15套车载监控视频,因采集的视频图像无法满足证据录入要求,其违法监控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为切实保证公交专用道真正为公交出行专用,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下一阶段我市拟将新增的 50公里 公交专用道,进一步发挥监控抓拍设备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摄录作用,并将现有没有发挥功效的车载监控进行整改升级,以达到公交车所到之处,违法车辆无可乘之机的效果。
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汲取您所提出的安排警力沿线巡逻、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针对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不定时组织集中查处的建议,将上述工作纳入公安交警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逐步推进,也请陈兵委员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关于扩展公交专用道的建议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泸市府发[2013]42号)明确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的文件精神,市交通局已于2014年底完成了在酒城大道、龙马大道、迎宾大道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道路查勘、技术指标测算、图纸设计等相关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已明确由公安部门负责完成酒城大道、龙马大道 18.2公里 公交专用道的设置,初步形成我市公交专用道网络,发挥专用道网络优势,给城市公交提速,给市民出行提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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