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S09040236号建议答复的函
冷剑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古蔺山区耕地保护的困难和出路的建议》(第S0904023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耕地保护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锚定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标,狠抓规划、用地、执法三个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面积连续4年超省下达控制数,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数量逐年下降,严格管地、依法用地持续向好。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土地日”“地球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参与公众超2万余人次。开展耕地保护进校园、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提升青少年保护意识。面向社会征集耕地保护短视频和摄影作品,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刊发耕地保护相关典型案例讲好耕地保护故事。
二是持续改造提升耕地质量。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新(改)建成高标准农田119.35万亩。其中,共计整治山坪塘774座、新建蓄水池或囤水田1200口、新建和整治泵站74座、新建和整治明渠(管)933.5km等。项目建成后,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级管护”原则,将通过验收的项目以“清单式”移交到项目属地,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良田粮用”。
三是持续推动复耕复种。2024来,全市调查核实疑似“未耕种耕地”图斑4.96万个,16.24万亩,其中,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1.03万亩、3345个图斑已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动态清零,恢复农业生产。但泸州地处丘陵及中低山区,尤其是地处山区的古蔺县,农业产业机械化程度较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尽管国家实施种粮补贴等政策,但不足以解决种植粮食与经济作物或其他农业产业之间的效益“剪刀差”,农民缺乏种粮积极性,不愿种粮或是自行改种经果林,耕地撂荒的“非粮化”问题很难杜绝。
四是着力建立联动机制。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来推动落实。建立一名市委领导、一名市政府领导、一个市级部门的“2+1”联系包保区县制度,设立由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13个单位组成的田长制办公室,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推动耕地保护在终端落地见效。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持续推动齐抓共管。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为导向,不断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管行业、管业务、管项目就要管耕地保护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好现有耕地、园地和林地等,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农业生产规律。
(二)加大监测监管力度。运用遥感影像监测、“互联网+”、无人机核查、基层田长巡田等“人防+技防”手段,统筹耕地动态监测、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及时分析、预警耕地变化趋势和土地利用现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有效提升科学管地水平。
(三)提升全民保护意识。抓好政策宣传,组织专家开展耕地保护知识讲座,利用各级田长深入田间地头巡田时机,广泛向基层群众宣传最新的耕地保护政策,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加强与耕地保护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用好土地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刑事司法等衔接机制,曝光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典型案例,形成宣传警示效应。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您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7日

温馨提示
如已完成请点击”已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