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二次会议第S090200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刘邦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设备投入政策扶持的建议》(第S09020013号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概况
设备投入及更新改造既可以促进行业提档升级,解决企业发展短板,带动相关领域基础设施适度超前投资建设,又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解决相关制造企业订单不足问题,缓解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以需求带动投资和消费,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兴省、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自国省相关政策出台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设备购置扶持政策争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抢抓宝贵机遇和窗口时间,用足用好政策工具,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二、有关扶持政策情况
(一)2022年,国务院批准《关于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实行贷款财政贴息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报送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2〕815号),针对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等10个支持领域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进行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项目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为期两年。依据政策要求我委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待国家政策窗口期来临及时按要求审核报送相关项目。
(二)省经信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3〕28号),围绕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传统产业新型化发展、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予以补助。其中产业和技术改造领域支持专项补助比例为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10%,数字经济发展方向支持比例为核定投资的10%,单个最高支持1000万;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提升领域以奖代补支持比例为核定设备和场地改装投资的20%,单个项目支持最高200万;产业园区领域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专项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优质企业培育发展领域以奖代补奖励100-500万。目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组织相关项目进行申报。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级设备购置扶持政策研究,指导各区县(园区)细化落实国省设备购置扶持政策,同时依托我市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做好省级层面协调机制的高效对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优势,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储备好符合条件项目,在政策窗口期来临及时按要求审核报送项目,争取更多政策资金落地泸州。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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