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
再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为保障被征收群众利益,拓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选择安置方式的需求,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9日期间将我局起草的《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2025年8月19日,我局将修订后的《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补充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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