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意见的公告
2021年7月23日,我市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10号),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最新要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拟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现将具体更新内容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邮寄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泸州市生态环境局,邮编:646000(信封上请注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邮件:lzhbxzspk@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反馈意见”字样,单位提出的请反馈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附件:1.泸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说明
2.泸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泸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说明.docx
附件2泸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动态更新成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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