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
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9日期间将《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在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为进一步优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选择安置方式的需求,结合实际对《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为尽早让有购房需求的被征收群众享受房票政策红利,保障被征收群众合法利益,需尽快印发细则,故将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定为7日。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前,以书面信函方式向我局反馈建议意见。
附件:
泸州市三区范围集体土地征收推行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试行).docx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杨峰;联系电话:0830-3107350;报送邮箱:25813047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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