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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意见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7-03-31 18: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我市经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后,草拟了《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在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fzb.luzhou.gov.cn)、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http://cgj.luzhou.gov.cn)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4月30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府立法”栏目下意见征求管理系统”在线提交(http://fzb.lu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一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邮政编码:64600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zszflf@163.com。

(四)联系人:何玉兰    莫亭    0830-3198313

      传真:3109942

 

附件:

1.《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

  2.关于《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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